一、纪检工作
(一)协助领导做好纪委日常工作,负责纪委与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协调。负责以纪委名义上报、下发有关材料。
(二)协助领导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参与对党员、干部的考核工作。协助领导调查、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协助领导做好案件审理工作,协助领导对重大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三)接待和处理群众的信访举报,协助领导做好信访工作。
(四)负责纪委各种会议的准备工作。
(五)完成上级组织和领导交办的任务。
二、监察工作
(一)组织落实学校党政和上级监察机关的工作部署、指示、决议及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负责监察对象的反腐倡廉和政纪教育,并依据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对其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协助领导抓好全校廉政建设的协调工作。
(三)负责组织案件的查处、执法监察工作。
(四)负责纠风工作,对行政职能部门存在的不正之风问题提出监察建议,督促整改。处理好信访工作。
(五)负责基建项目招投标、工程验收、大宗物资采购、招生考试、职称评定等工作的过程监督。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审计工作
(一)组织制定审计工作年度计划,组织落实审计工作计划,并对审计结果提出处理意见。
(二)组织开展对学校各项资金的管理使用、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以及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三)组织开展对学校附属单位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进行审计。
(四)组织开展对财经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五)组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六)组织开展对基建、维修、改造等工程进行审计,对基建(修缮)工程、仪器设备采购、大宗材料采购等集中采购工作进行审计监督。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