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24年中秋国庆廉洁过节提醒函

作者: 时间:2024-09-11 点击数:

2024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断巩固拓展正风肃纪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续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学校纪委提醒您:

1.严禁违规收受节日礼品礼金、购物卡、商业预付卡、高档酒、“天价月饼”、海鲜卡券等;

2.禁借“两节”之机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

3.严禁公款吃喝、旅游、安排或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

4.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参加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等隐蔽场所

5.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违规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6.禁利用节日之机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7.严禁工作时间(包括加班、值班时间)、工作日午间饮酒;

8.禁酒后驾车、醉酒驾车等危险驾驶行为;

9.禁值班执勤期间擅自脱岗漏岗顶岗和通讯不畅;

10.禁违规组织参加老乡会、同学校友会、战友会;

11.禁在节日期间铺张浪费、攀比摆阔、参与或组织赌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和不正之风。

清风凉自林谷出,廉洁源从自律来。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守好廉洁底线、自觉接受监督,带头抵制各种歪风邪气,弘扬廉洁文明、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一起营造“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佳节胜景,共同欢庆祖国75年华诞!


举报电话:5136721


中共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纪委

  2024911


Copyright 2010-2012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监察审计处  版权所有   教育技术中心 设计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