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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廉政谈话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2-16 点击数:

关于开展2021年度廉政谈话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推动学校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落实,督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根据学校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经研究,定于12月下旬开展中层干部廉政谈话和廉政档案填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谈话对象

学校中层干部。

二、谈话内容

(一)做到“两个维护”、个人自觉廉洁从政情况。重点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政治理论武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情况。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和学校工作要求,杜绝“七个有之”等情况。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情况。

(二)学校党委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重点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情况。按照省卫健委党组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细则、党员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情况。

(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是遵守党规党纪、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学校相关要求、反“四风”特别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开展情况。

(四)其他有关方面情况。本人及所在部门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以及其他需要提醒或询问的问题、意见和建议等。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本年度廉政谈话共分七个组(分组情况见附件),谈话人是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学校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宣传统战部、监察审计处予以配合,谈话采取“一对一、面对面”和集体谈话形式进行。

(二)请谈话对象对照党章党规,对照初心使命,对照谈话内容要求,紧扣岗位职责和部门工作实际,紧扣个人思想、政治、作风、工作实际和廉洁从政情况,聚焦问题,突出重点,认真准备,总结形成个人书面材料。谈话人结合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情况,听取谈话对象的汇报和意见后,对谈话内容进行评价,指出不足,提出建议。记录员认真整理谈话内容,及时填写《廉政谈话记录》,交监察审计处备档。监察审计处将其分别归于个人《中层干部廉政档案》内。

(三)请各党总支、直属支部组织所属中层干部按规定认真填写2021年《干部廉政档案》,并于1231日前交监察审计处。

(四)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对所属科级干部及监察对象的谈话,请按照谈话通知要求进行,并做好相关谈话记录。

 


中共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2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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